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,现将永康市耀炜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永康市耀炜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
项目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县石柱乡利博尔大道8号第一幢
建设单位:永康市耀炜工贸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含现场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4年7月11日~2024年8月07日(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18257872961
永康市耀炜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铝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