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兰溪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与数据分析中心项目(一期)先行验收的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,现将兰溪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与数据分析中心项目(一期)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兰溪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与数据分析中心项目(一期)
项目地址: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平园村
建设单位:浙江新联三瑞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含现场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25日~2025年7月22日(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13958463296
兰溪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与数据分析中心项目(一期)竣工环保验收报告.pdf